2016年第二批公开考录公安职位拟录用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的通知
2017-02-04 09:39:39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录用人员定于2017年2月10日开展资格复审、政审及派遣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象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基

各位考生: 

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录用人员定于2017年2月10日开展资格复审、政审及派遣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拟录用人员。 

二、时间 

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下午18:30。 

三、地点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拉萨市金珠中路82号)。 

四、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官网通知公告栏《关于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二)身高复测:组织考生赤脚进行身高测量,男性不低于168cm,女性不低于158cm。 

(三)政审:拟录用人员须下载打印《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表》(见附件)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并按要求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政审。凡未政审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派遣。 

(四)学籍档案:拟录用人员本人档案自行携带的,请在资格复审当天及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档案未在本人手中,也未在区人社厅高校中心,需出具调档函的,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所有考生的学籍档案,务必于2017年2月28日前转递至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五、其他要求 

(一)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到达资格复审现场后,按照引导,服从安排,到公安机关职位报到点交政审材料,领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二)请考生提前备好4张1寸同底免冠照片,胶棒及黑色中性笔,通过资格复审及政审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考生现场填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四)考生学历专业、政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派遣,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准备。联系人:马警官,联系电话:15728902958 。 

特此通知。 

附件: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表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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