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3年人才引进公告
2013-03-19 19:32: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西藏公安工作需要,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拟从区外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区外非西藏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80名,其中女生

根据西藏公安工作需要,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拟从区外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区外非西藏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80名,其中女生为8-10名。

二、引进专业

(一)技术类44

1、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等专业);

2、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3、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等专业);

(二)综合类16

1、工商管理类(审计学、会计学等专业);

2、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等专业);

3、法学类(法学等专业);

4、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5、土木类(土木工程专业);

6、特殊语言类(康巴语、安多语等藏区方言)。

(三)公安专业类20

1、公安学类(侦查学、公安情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犯罪学、禁毒学、涉外警务、治安学等专业);

2、公安技术类(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等专业)。

按以上专业要求未招满所需专业人员的,可适当考虑其它相近专业。

三、引进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

(三)非西藏生源2013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未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藏工作意愿强烈;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其它事项

(一)引进人员的身份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其待遇与在藏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相同;

(二)引进人员服务期限内,不允许交流、调动、辞职,服务期满后可自主选择留藏或离藏。

(三)请有进藏意愿的同学,可于2013331日前通过互联网邮xzgat2013@163.com 报名。届时,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专门组织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赴内地各高校进行考核、考察。

咨询电话:0891-631129715728902958

联系人:王警官、杨警官

附:审核表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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