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变“谋官”为“做事”
2012-12-04 15:04: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需变谋官为做事:   分类管理改革后,我们这些基层公务员有奔头了,不当官也有前途。龙岗区某街道执法员胡先生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外派采编组记者说。   胡先生在基层

需变“谋官”为“做事”:
   “分类管理改革后,我们这些基层公务员有奔头了,不当官也有前途。”龙岗区某街道执法员胡先生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外派采编组记者说。
   胡先生在基层工作8年多,目前是副科长,按照传统的制度,他必须从副科级升到科级、处级、副局级、局级,薪水才能跟着增加。可是领导职数少,竞争的人也多,能不能轮上自己还不一定。而在分类管理制度下,他只要把工作做好,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就可以从七级执法员往一级执法员上升,到退休的时候就能达到二级或一级执法员,享受相当于处级公务员的退休待遇。
   作为全国惟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发挥“试验田”作用,2010年在全市行政机关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积极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探路,试点效果获得国家、省层面的肯定和支持。改革以后,深圳公务员职业规划由“独木桥”变“多车道”,公务员变“谋官”为“做事”,在队伍建设趋向专业化的同时,也有效加快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推进,让深圳走在全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前列。
   全市行政机关近六成公务员转为执法类和专业技术
   20多年来,深圳一直致力于探索完善公务员制度,一步步破除传统的“大一统”公务员管理模式,探索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2006年8月,我市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首先在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将警察划分为警官、警员、警务技术3个职组,分别建立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得到公安部和原人事部的充分肯定,为后来深圳担当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先行者奠定了基础。2008年8月,深圳被确定为全国惟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要求深圳“尽快启动改革,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2010年2月,市政府正式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在全市行政机关中全面启动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3类,从传统只有一类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类别中,逐步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2类职位。
   改革至今,深圳已完成了第一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套转工作。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王耀文介绍,目前我市行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16019名,占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41.76%;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警员)22326名,占58.2%;专业技术类公务员13人,占0.04%。
   在基层干也能提高待遇
   改革所要破除的是传统的“大一统”国家公务员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下,所有公务员不管从事什么岗位,全都“考试一张卷、培训一堂课、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待遇一锅饭”,管理相当粗放。而分类管理模式讲究的是“精细”二字,就是要尊重和区分公务员岗位性质的不同,根据职位特点与需求,实行分类招考、分类培训、分类使用、分类考核,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分类管理改革带给深圳的,是个人、单位、政府、社会的“多赢”局面。
   改革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为“条条大路通罗马”,让各类公务员有了相对独立的发展通道,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执法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压职压级问题。改革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了全新的职务序列,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基层公务员只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一辈子在基层干,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收入和待遇。比如,3级执法员薪水相当副处长的薪水。据测算,改革后执法类公务员中退休前能享受到相当于副处以上待遇水平的人员比例由改革前不到30%提高到超过90%,且所需要的平均时间从30年左右下降到24年左右。
   这种制度设计,为基层公务员提供了与市直机关公务员大致相当的发展机会,使基层公务员的出路不再限于“挤机关”和争“官”做,为基层真正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如深圳市公安机关推进改革后,基层和一线民警在全局警力中所占比例提高到93%,真正实现了“人往基层走,公务员从基层出”的良好格局。市卫生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分类改革以后,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因级别低、个人空间得不到拓展的问题得到解决,国家卫生部认为这项改革是重大突破,有利于解决基层卫生机构人员晋升难、人才易流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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