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说明
2012-10-17 17:30: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文化部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说明  文化部2013年计划招录13名公务员。欢迎有志于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文化部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说明


  文化部2013年计划招录13名公务员。欢迎有志于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一致。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进行报考。报名时间、程序及相关事项以该网站公告为准。


  报考我部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4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三、公共科目笔试和法语等4个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


  2、部分非通用语专业科目考试。


  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4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初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初试考试大纲》为准。


  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


  报考上述非通用语职位面试人选产生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四、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人选确定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我部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法语等4个非通用语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文化部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部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按照成绩进行递补。最终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文化部网站公布。


  3、考试安排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将于2013年3月上旬在北京集中进行。入围考生均须参加我部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语言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包括外语笔试和口试。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以文化部网站公布为准。


  4、综合成绩比重


  报考普通职位和英语职位考生的成绩比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英语职位为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报考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职位考生的成绩比重:公共科目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和外语口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五、体检和考察


  我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对于填报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以文化部网站公布为准。


  六、其它事项


  1、有关考试录用信息请及时登陆文化部网站进行查询。


  2、我部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10-59881828  咨询时间:8:30—17:00。


  文化部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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