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现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民族画报社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国家级时政类传媒机构,为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民族画报》1955年2月创刊,使用汉文、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和朝鲜文六种文字出版,以精美的图片、简洁的文字、富有特色的版式,反映和记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民思想生活的进步,展示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工作;
4.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5.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
1.采编部编辑/记者岗位,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各1名;
2.朝文部编辑/记者岗位,朝鲜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京外生源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民族画报社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初步定在2015年4月下旬开展,笔试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公告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人员与我社、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并与我社签署就业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京外生源解决进京户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 民族画报社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13
电子邮箱:14277790@qq.com
联系电话:010-58130787
特此公告。
民族画报社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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