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5-07-15 16:34: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北京市户籍,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3人,岗位如下:
岗位1:声像处摄像师(专业技术岗位)
要求应聘人员具备电视摄(录)像和编辑制作专业知识,熟练使用电视摄(录)像设备和编辑制作软件,能独立承担电视摄(录)像和编辑制作工作任务;统计类、经济类或声像编导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电视摄(录)像和编辑制作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2:声像处编辑(专业技术岗位)
要求应聘人员具备电视教学片编剧、编辑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水平,能独立承担电视教学片的剧本写作、策划和编辑工作;统计类、经济类或中文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剧本、书籍、报刊写作或编辑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3: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秘书处秘书(管理岗位)
要求应聘人员具备一定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较扎实的文秘工作知识和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和速记技能;统计类或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社团组织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凡符合条件并愿意到我单位工作的,请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7月23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往电子邮箱:donna@stats.gov.cn;xiongsy@stats.gov.cn
根据职位要求和报名应聘者情况,由有关部门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进入笔试、实践考核以及面试程序。
笔试内容为教育培训工作实务,实践考核为所聘岗位的工作技能。考试时间为1天,于2015年7月30日前通告具体考试安排。
面试将安排在笔试和实践考核结束之后,按照人事部门规定的比例,从笔试和实践考核综合成绩排名靠前者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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