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反腐建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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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廉洁奉公是我们党80多年来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本质要求。1936年,美国记者斯诺访问延安,被共产党领袖们的廉洁节俭深深感动,并断言这种廉洁节俭的作风会产生一种伟大力量——“东方魔力”。1949年,美国大使司徒雷登对国民党的军官们说:“共产党战胜你们的不是飞机大炮,而是廉洁,是靠廉洁换得的民心”。
廉政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健康发展的前提。古汉语中的“廉”被引申为方正、高尚、清白、俭约、公平、明察。在《周礼·天官·小宰》中,记载着当时判断、考察官吏的六标准,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充分表达了“以廉为本”的理念。在当今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廉政的基本含义是:所有的国家公务人员要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坚持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坚持依法秉公办事,在公务活动中不奢侈浪费,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可以看出,廉政的核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始终以坚决的态度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2011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的提问时说,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应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
近年来,我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通过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不断巩固,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了重要步伐。
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违纪行为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2.近年来,经过党和政府的艰苦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应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宏观大势。从世界形势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给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带来了一些国际性因素。当前,国际局势继续发生着深刻而复杂的变化,西方不健康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不同程度地影响和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跨境、跨国腐败犯罪不断增加,腐败分子内外勾结、先将赃款和家属子女转移到国外、境外,然后伺机出逃的现象日趋增多,这就是媒体所说的“裸官”。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尚不发达。现阶段正处于体制转换,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法制不够健全、体制不够完善、机制不够规范、政策不够配套、监督不够到位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漏洞缝隙不少,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使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存在易发多发的现实可能性。尤其是新的经济领域和公共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证券、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领域和交通、城建、教育、卫生等行业的案件呈现频发态势。
当前,由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挑战和考验面前,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存在着扭曲和失范的现象,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意识也有可能滋长;有些党员干部思想空虚、意志衰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生;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比较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以及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随着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不可避免地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形成冲击,引发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使反腐败面临更为复杂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开始反映到人们的意识和非经济领域中来,导致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的产生。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着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问题等等。社会上赌博、卖淫嫖娼、吸毒、制黄贩黄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绝,有的地方甚至出现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情况,这些都严重影响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3.2010年3月18日,S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S因挪用公款、受贿、贪污被Y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将这样的巨贪绳之以法,充分彰显了我党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大快人心,大长士气。
在其位,谋其政,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业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约束。但是,像S这样的官员,严重丢失了职业公德,不是把造福一方作为自己的追求和责任,而是将当官当作了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疯狂为自己谋私敛财。败坏了党的形象,也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权力监督监管疲软乏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尤其是当监督遇到大权、重权的时候,更是显得疲软乏力。曾经身为水电公司经理和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的S,有着别人无可能及的权力和权威,尤其是在任水电公司经理期间,他掌控着一个单位的主要资金调度,一旦权力监督,尤其是财务监督和管理失效的时候,权力便会疯狂,贪欲便会膨胀。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监管刻不容缓。只有将领导干部的权力关在笼子里,晒在阳光下,才能保证不异化、不发霉、不变质,反腐败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或口号。
曾经犯下挪用巨额公款罪行的水电公司经理的S,居然还能够一路飙升,成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实在让人觉得有些费解。难道组织上在考察、测评时,就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或者说,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群众路线是否真的走到位了,干部选拔是否真的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干部“带病提拔”是不是真的被遏制了等等这些疑问,严重影响着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4.在世界舆论中,日本的官员有比较好的声誉,在日本国内,公务员作为担保人、借款人的时候,也比其他职业的人员更受信任。
日本设有独立的司法机构,独立于国会和政府机构,办案不受其控制和干扰。所以法官比较有可能对有贪污行为的政治家进行有罪判决,并不容易遭到报复。东京地裁和大阪地裁设有“特搜部”,主要实施对于高级官员涉案的调查。日本民间认为,正是因为其司法部门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所以在查处官员的贪贿行为中,即便面对涉及家族共同贪贿这类困难的案件,司法部门也能够穷追不舍,最终完成调查。
在日本,法律对于商业贿赂,不但在刑法中有完整的条文,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使其更加具有针对性。例如,针对一些官商勾结,建立关系网的现象,日本刑法设有“单纯受贿罪”。只要有公职,拿了和公职有关的对方的钱,或者开口要求对方给钱,就是犯罪;而是否给对方办事,则在所不论。日本的政府工程竞标是贪贿的一大温床,所以,日本专门制定有“公共工程公平竞标妨害罪”,来处理官员在这种情况下的犯罪现象。这些针对性极强的修正,尽量避免了法律落后于犯罪的情况,随时堵死可能发生的漏洞。
日本的社会舆论监督,对于防止官员家族性犯罪,更有微妙的作用。日本民众痛恨贪贿行为,因此公众舆论对自己的监督作用十分看重。而东方式官员的特点,又使民众对官员通过家庭谋取私利疑虑重重。于是,每当官员当选,新闻界就会在最快的时间里提供出该官员的亲属关系图来进行发表,连日本首相也不例外。比如,任何一任首相刚刚开始任职,新闻界就会公布其曾祖父以下的各家联姻情况和亲属关系图,从而让首相的社会关系一目了然。而日本新闻界对公众人物的“骚扰”达到肆无忌弹的程度,首相或高官的车辆被记者二十四小时随时跟踪,其人只要出现在公众场合,哪怕是下车走向台阶的瞬间,都会被记者的问题“干扰”。在这种透明度之下,官员即便想进行某种违法活动,其顾虑也较多。
新加坡建国以来,把防治腐败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将廉洁作为决定国家命运的战略资源来开发和利用,各行业全面系统反腐败,不仅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从腐败到廉洁的快速转变,还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
如今新加坡已被列入世界最为廉洁国家之列,近80人组成的贪污调查局维持着整个社会的廉洁运转和发展,其成就让人瞩目。贪污调查局是一个调查与防范公共和私人机构贪污行为的独立组织。贪污调查局由总理直接领导,局长由总理任命,对总理负责,不受任何机关与个人的干涉。贪污调查局拥有充分的调查权,每个调查员持有局长签发的委任证书,享有警方所享有的一切权力,甚至可在未经法院许可和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拘捕犯罪嫌疑人,可以向被调查对象索取任何资料。贪污调查局对工作人员廉洁要求程度非常高。调查局工作人员行为稍不检点,就会被毫不留情地清除出去。贪污调查局也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和监督,尤其是警方、税收署、移民局等对贪污贿赂十分敏感的部门,特别关注调查局每位成员的活动,如果调查局成员在办案过程中有稍微的不轨,就可能被告到总理那里,并处以严厉的惩罚。
新加坡秉持“公平合理的工资,公平合理的工作”的理念,公务员待遇以当地较好行业从业人员的薪酬为参照系,与国民经济状况挂钩。新加坡绝大多数公务员薪酬并不很高,但靠吃“皇粮”都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国家仅仅对少数工作任务繁多、职责相当重要的高级公务员和政务官员实行“高薪养廉”,体现了职责与薪酬对称的原则和精英治国的精神。
当然,优厚的薪酬福利待遇是以接受严格的法律和纪律约束为代价的。新加坡除了给公务员划定了不能触碰的“红线”外,申报财产也是加入公务员队伍必须接受的另一个“紧箍”。新加坡要求所有公务员申报财产,各部门要对每份财产申报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