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努力建设诚信社会
2013-03-28 16:28: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诚信建设在整个道德建设中处于基础地位。当前,我国的社会诚信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诚信建设在整个道德建设中处于基础地位。当前,我国的社会诚信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加强诚信建设,要求我们深入分析诚信缺失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应对举措,努力建设诚信社会。

诚信缺失问题产生的原因

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主要通过指令与计划构建经济与社会秩序,假冒伪劣、损人利己的空间很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和个人追求合法利益的热情。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走上了唯利是图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做出各种弄虚作假和损人利己的事情,使社会诚信遭到破坏。事实上,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只有大家诚实守信、遵守约定,才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还不长,还有一些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这就使一些造假行骗、损人利己的不诚信行为有机可乘。

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大大增强,社会正在从“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在一些领域,传统道德的作用有所削弱,而适应新的时代要求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在诚信问题上表现得比较突出。

诚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同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国诚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比如,关于企业和个人诚信的征信制度、公开制度、评估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等还不健全,信用信息的采集、服务、管理跟不上社会需要;目前还没有关于信用及其管理的专门立法,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中。由于诚信制度存在漏洞,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约束,或者失信成本远远低于所获利益,这就导致了守信者吃亏、失信者得益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失信行为。

建设诚信社会的主要着力点

强化道德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编写现代信用知识普及读物,广泛开展关于社会诚信的法律法规和道德纲要的教育活动,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得益、失信吃亏的社会氛围;发挥学校在诚信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把诚信教育作为小学、中学、大学的重要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和生活习惯;发挥各类媒体在诚信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注重报道那些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大胆揭露各种弄虚作假、坑蒙拐骗、严重损害群众和社会利益的失信现象,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国积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把社会信用纳入法制轨道,强化了法律对社会诚信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当前,应针对信用缺失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堵塞法律和制度上的各种漏洞,不给试图破坏诚信的人以可乘之机,让失信行为及时受到应有惩处;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包括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评估、管理制度,公开快捷的诚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制度,对个人、企业、政府部门诚信的有效监督制度,对维护社会诚信有功者的奖励制度和对严重失信者的惩罚制度,等等。

注意突出重点。首先,抓好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具有重要示范带头作用。应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使其做到依法行政、取信于民、廉洁公正、开放透明,以政务诚信引导和推动其他方面诚信建设。其次,抓好企业诚信建设。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的诚信状况不仅直接关系自身形象和自身利益,而且关系整个社会的正常有序运行。应建立企业信用征集系统和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结合市场主体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其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第三,抓好个人诚信建设。加快建立包括个人信用等级、个人信用记录等在内的个人信用档案,以个人诚信促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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