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信息消费改变生活
2013-04-07 22:27: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由个人信息消费、企业信息消费和公共信息消费组成。除了个人消费者之外,企业也是信息消费的重要主体

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由个人信息消费、企业信息消费和公共信息消费组成。除了个人消费者之外,企业也是信息消费的重要主体之一。企业借由信息消费实现了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当信息消费成为个人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时候,政府层面的信息消费也悄然改变着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从城市管理到社会服务,从社会保障到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政府主导的信息化,已经深入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个人信息消费:指尖上的时尚生活

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由个人信息消费、企业信息消费和公共信息消费组成。个人信息消费这几年出现了巨大变化,消费的数据流量的增长已超过语音和短信服务的增长。农村数据流量消费增长速度快于城市。

信息消费具有结构层次高,绿色无污染,带动作用强的优点,是各国重点培育的新兴消费热点。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通信和互联网用户市场,有望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着力点

“上微博问好,用微信拜年”,当下这种生活方式正成为时尚。这几年个人信息消费出现了巨大变化,像收发邮件、网络社交、电子商务这样的数据业务正越来越多地成为手机账单中的主角。移动在线互联生活方式推动了信息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成为拉动内需的动力,推动我国经济增长。

信息生活改变 消费观念

在北京工作的王女士虽说是位“50后”,但应用起互联网来可一点也不逊色。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机,上网浏览。看看新闻,刷刷微博,查查天气,这已经成为她每天早上必做的一项“功课”。

出门前,王女士还要打开手机上的一个客户端,摇一摇,查看有没有能和自己一路同行的人。上班途中,借助空闲,她一边听着手机里付费下载的高品质古典音乐,一边上网订购蔬菜和食品,提前为晚饭做着准备。“虽然每个月要缴纳几十元的手机上网费,但信息消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王女士说。

信息消费包括信息网络消费,信息技术消费,信息内容消费和信息产品消费。王女士的网络生活,就是通过支付移动网络流量费实现的。到应用商店(APP)里付费购买应用软件、占用网络资源的电子商务、智能终端电子产品等,应该说都属于信息消费范畴,也是目前个人信息消费的普遍方式。目前,信息消费正在大规模进入消费领域。

对新鲜事物始终充满好奇的年轻人更是钟情于个人信息消费。如果说王女士的信息消费代表的是追求生活品质的“实惠”一族,那么热衷于网上购物、网络游戏、聊天交友的达人们则是在追求一种生活时尚,他们都在享受着个人信息消费带来的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

个人信息消费的不断增长,推动了信息服务的创新。过去,“的哥”们只能用“扫马路”或电话预约的方式揽客,现在用微博和微信生意就能“找”上门;过去儿女们出国留学,在家的老爸老妈感觉没着没落的,现在上网QQ视频,孩子就在“眼前”,心里踏实了;过去出差,人生地不熟,常常分不清东南西北,手里拿着地图也派不上用场,现在人到信息来,“导航+位置服务”贴心又周到。

移动互联网正在成为个人信息消费的全新载体,拉动着信息消费的增长。截至2012年底,我国移动用户突破11亿人,智能终端产销量居全球首位。从博客到微博,从即时通讯到视频对话,从短信互动到微信聊天,如今拿着iPhone,刷着微博,聊着微信,玩着啪啪,已成为一种消费时尚,这些都成为信息消费增长的动因。

成为拉动内需 新增长点

短短几年,我国信息消费便异军突起,形式多样的信息产品广泛进入到居民家中,信息消费逐渐显现出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引擎。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指出:“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38亿元。”

信息消费的数据流量增长已超过语音和短信服务消费的增长。而农村数据流量消费增长速度快于城市,表明农村也已进入数据流量消费的快速增长期。

家住山西省阳泉市荫营镇下荫营村20岁的张圆非常喜欢上网,可以说,上网冲浪、QQ聊天、看视频、打游戏就是她的业余生活。每个月张圆都要从仅有的1500多元工资中,拿出200多元缴纳上网费和手机费。

张圆告诉记者,村里和她相仿的伙伴们也都喜欢上网,白天在城里打工,基本上都用手机上网,每个月个人信息消费金额差不多都在200元至300元。“不过,互联网让我和伙伴们天天能‘见面’聊天,生活蛮快乐,在这上面花点钱舍得,也值得。”

记者调查发现,农村居民个人信息消费趋于年轻化。18岁至40岁左右的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欲望比较强烈。信息消费对内需的拉动作用已经显现。2011年,我国宽带接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消费总额达2830亿元,数字内容消费规模约为3292亿元。据测算,2012年到2015年,二者累计可达2.5万亿元以上。

在发达地区,个人信息消费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支出。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近年来实施的“家电下乡”、“宽带下乡”和“信息下乡”,使农村市场潜力也被激发出来。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56亿人,占比27.6%。

新型智能终端产品激发起信息消费巨大的潜能。2011年国内智能手机销量7344万部,销售额1469亿元。预计2013年到2015年累计销售额可达2万亿元以上。以电视为例,如今的智能电视大都内置了可以下载软件和客户端的安卓系统。有的电视还配置了语音浏览器,电视机上网看新闻、视频、购物,只需动口不用动手。数据显示,智能电视热潮已势不可挡,2012全年渗透率已达32%。

从过去传统互联网时代“不出门知天下事”到目前位置服务“出行不求人,信息送上门”,个人信息消费不仅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的生活需求,提高了生活品质,同时也促进着信息产业的升级,带动个人信息消费向更高层次转变,进而实现拉动内需的增长。

推动产业 可持续发展

“数据显示,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我国仅为190美元,信息消费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全国人大代表、腾讯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

以往那种简单的语音服务以及网络接入服务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信息消费需求。据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2012年电信运营商的短信量同比下降了20%,彩信量下降了25%,电话业务量下降了5%。但与这个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移动应用业务量和用户数正以几何级的速度激增,新浪微博的用户数达到5亿,而腾讯微信的用户数已经突破3亿。所以个人信息消费呼唤新的经济模式。

我国信息消费还有广阔增长空间。目前我国宽带网络在普及率、网速、价格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信息消费的增长空间广阔。将来,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实现以任何方式与任何人进行各种信息传递的时候,传统衣食住行购的消费方式将彻底改变,特别是随着“数字家庭”的推进,个人信息消费将成为拉动内需的主力军。

然而,目前信息消费市场不规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滞后,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完善等也制约了个人信息消费的增长。同时,由于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缺乏信息化技能等,限制了农民的个人信息消费能力。

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2013年将大力培育信息消费,推动实施信息消费激励政策。扶持重点是: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IPTV、手机电视等新应用;引导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消费;加快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发展。
作为拉动内需的增长点,个人信息消费将更给力。不仅能够形成规模巨大的新兴个人信息消费市场,而且对相关产业的支撑带动能力也将不断增强。不仅对内需有推动,对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推动作用也都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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