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从事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能够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拥护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3、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好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善于与人沟通。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1、具有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审计师资格。
2、长期从事会计、金融、审计工作,具有丰富财会工作经验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含退休),金融企业会计人员优先聘用。
3、具有财会、金融、审计专业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凭(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日-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拉萨市北京西路23号,自治区财政厅监督二处。
(三)提交材料
1、工作简历 ;2、有效身份证;3、专业资格证(毕业证);4、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四)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财政厅政工人事处和监督二处共同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主要了解会计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考察主要是查阅相关个人资料。
六、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与自治区财政厅监督二处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表现优异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具有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占正式编制。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
八、咨询方式
电话:0891-6284631、6284629、628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