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国务院这一行为意味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这一决定草案一旦审议通过,地方政府将获得停止实施和调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
行政审批是政府权力重要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正因如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公认难啃的“硬骨头”,往往遭遇较大阻力。
这一改革启动十多年来,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近七成被清理、取消和调整,显着减轻了群众和企业的负担,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但是,当前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较多,尤其是行政审批管理不规范,权力被滥用的风险依然较大。在经济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既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社会各界的迫切呼声。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是提升政府效率的必行之举,也是减少寻租、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如今,广东成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路者”。继国务院8月份同意其先行先试,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也有望向其放权。这些举措为广东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扫清了障碍。以坚定之决心,以创新之态度,研究如何使政府权力真正尊重市场规则、切实遵守法制规定,这是人们对广东这个改革先锋的共同期待。
先行先试不仅意味着要担当起改革先锋的责任,也意味着要承担可能的挫折和风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显然才是对待先行先试者的正确态度。“简政放权”是大势所趋。面对权力调整这块改革“硬骨头”,人们期望一向敢闯敢试的广东人创造出宝贵的经验,从而真正破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