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命题三大脉络
2013-12-20 17:52: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内容分布上从专到博  2007年和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的考查对象集中在法律常识上,2009年考点分布在时政、历史、政治、生活常识等等区域,并重点考查了法

(一)内容分布上从“专”到“博”

  2007年和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的考查对象集中在法律常识上,2009年考点分布在时政、历史、政治、生活常识等等区域,并重点考查了法律常识,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紧贴国情,几乎做到了在时政、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区域的平均分布。作为风向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其常识判断近年来从“专”到“博”的显著变化,对地方公务员考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难看出,常识判断的知识日益彰显出公务员的能力倾向和职业特性,这就要求考生须拥有公务员在从业中所需的广博的知识背景,而不仅仅只是一个个考试机器。再次提醒考生,在备考常识判断时,需要以大纲考点的分布为指引,并对法律知识着重复习,切忌无重点、无针对性的盲目备考。

  (二)法律常识案例受宠

  法律知识因其在公务员实务中所具的普遍而又强有力的适用性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各地省考常识判断的重点,而其中以案例为背景来考查的模式更是颇受青睐。案例考查模式的盛行反映出公务员考试对考生能力要求的提升,简单的书本理论知识已经不够用了。

  面对占比例很高的案例考查模式,考生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其次须具备对案例的分析、适用法律原理的能力,同时要适当加强案例题的练习,主动出击、积极应对法律题难度的提升。

  (三)常识判断部分涉及某些重点常识领域

  常识判断尽管涉及面非常之广,给人繁杂的感觉,但仍存在重点与非重点的区分,往年考查过的知识点在之后的考试当中可能会以新的素材得以再现。常识判断考查的都是作为公务员来讲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然而这些常识也存在主次之分。比如法律常识部分,关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主体的考查,就有多年重复考查的现象。另外,考查近年来试题,对当年时政的考查是一大重点,尤其是09年,第1、2、5、7、9、12、14、25等试题均直接或间接涉及时政。对于这些重点考查领域,需要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对照历年真题多加总结、体会,然后对照相应辅导用书加以重点复习。


(四)试题灵活,从识记型走向应用型,难度略有提升。

  从06年开始,常识判断逐渐摒弃对相关知识点的识记型考查方式,更加侧重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且出现对多个知识点同时考查的趋势。分析06年及近年来真题,案例分析题型、综合运用题型、材料分析题型的比重增大。在常识判断试题中,对知识点的考查已经超越了那种单纯识记的阶段,而深入理解、运用层面。并且,不少试题出现多个知识点同时考查的现象。常识部分难度逐年加大,近几年难度基本固定。据09年真题,其难度与08年持平。

  试题难度加大一方面体现在考查方式上上升为对知识点理解、运用的考查,另一方面体现在试题本身的难度,比如试题阅读量的加大、运用案例材料的形式来设置题干等,导致试题本身进一步复杂化。不过,常识判断强调的是对常识的考查,而淡化专业上的深入要求。常识判断考查的是对公务员来讲所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而并非更多的专业性知识。就算07年、08年单纯对法律常识的考查,也只是仅及于常识层面的要求,而没有过多地深入法律专业知识。因此,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常识的考查难度过于加大,考生在复习中重点把握对基本常识的掌握即可。

  复习战略,可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向度来着手:

  第一,从纵向上说,首先要广泛阅读,其次要有选择性地做题。

  阅读是获取第一手的感性认识,广泛阅读背景材料是夯实知识之基的手段。为此,材料的搜集、准备就是理所当然之事。在这里,华政教研专家重点推荐《人民日报》、《2009年理论热点面对面》、《半月谈》、《光明日报》、《南方周末》以及《新闻联播》等节目。

  对于做题,笔者主张少而精,特别是对于公务员考试的真题。

  第二,从横向上说,宜突出重点,避免平均用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这样一个观点:两点论和重点论。用哲学观点指导我们国考的复习----抓住考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即政治和法律部分。“时政、历史和法律”是09真题的三大重点板块,那么我们在复习时对这三部分内容就应当多下些功夫,在时间和资源上都应向这三个板块倾斜,而对于其他部分,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以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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